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建筑施工质量安全隐患,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住建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住建局质安处、建筑业发展处、建筑市场处、城建处、集中建设处、市质安监站等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具体负责实施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
二、督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住宅工程(含农民安置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三、时间安排
检查活动拟定于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天检查一个板块。每个板块随机抽查4项在建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必须是主体3层及以上形象进度),其中至少应包括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1项、住宅工程1项。
四、督查内容
1.各地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含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代建))。主要包括:
质量监管方面: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建筑材料质量专项治理及优质工程全过程创建等活动开展情况。
安全监管方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苏安码”监管、推广使用“盘扣式”支架、、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和起重机械租赁、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三准确、一覆盖”、在建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覆盖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
扬尘管控方面:对重点区域排查确定15项以上大型房屋市政工程落实高墙围挡、高密度防尘网精准覆盖、高频次喷淋洒水等高标准防治措施情况。
2.在建工程参建主体市场行为情况。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程序、施工许可证、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及依法承发包工程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确定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情况;现场项目管理(监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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